新闻
新闻资讯
联系我们
联系人:林先生
手机:18819361686
电话:18819361686
邮箱:gzjunjia@qq.com
地址:广州市花都区金熙三街4号1802
行业新闻
关于延长2022年8月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缴款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
作者:广东税务局、人社厅、医保局 发布时间:2022-08-31 11:21:26
因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上线实施工作,现决定将我省所属期为2022年8月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缴款期限统一延长至2022年9月15日。
一、用人单位在2022年9月15日前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8月社会保险费的,视同正常缴费,相关待遇正常享受,不影响参保个人权益记录。
二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,可在2022年9月15日前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8月的社会保险费,相关待遇正常享受,不影响参保个人权益记录。
适用社会保险费阶段性缓缴政策的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,其缴款期限按照我省有关规定执行。
特此通告。
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
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广东省医疗保障局
2022年8月31日
- 上一篇: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上线及系统停机切换通知
- 下一篇:广州市税务局暂停发票邮政配送服务
新闻资讯
-
2023-03-14
工商银行对公账户银企对账方式
-
2023-03-03
人社部将适时调整个人养老金缴费上限
-
2023-01-19
骏佳科技2023年春节放假通知
-
2022-12-04
广州2022年12月份社保费下调
-
2022-11-30
广州2022年11月社保延期缴款通告
-
2022-11-23
广州市税务局暂停发票邮政配送服务